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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蘆瑞實習生於晨)1月3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我省已安排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電網經房屋二胎營企業收集居民用電時段和用電量情況,為我省推行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創造條件。
  按照國家發改委日前出台的《關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通知二胎》提出,在保持居民用電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電峰谷電價的地區,要在2015年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這也意味著,2015年年底前,我省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用電習慣,自主選擇電量是否需要分峰段、平段、谷段三個時段分價格計費。比如在夏天整夜開空調的情況下,執行峰谷電價後的電費,就會比單純執行階梯電價便宜。
  除了對峰谷電價的相關政策,省發改委還對已經實施的階梯電價政策進行了完善。省發改委要求各地加大“一戶一表”改造力度,新建居民住宅小區整合負債供電設施必須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建設,執行階梯電價制度。
  省發改委要求,居民自建房屋用於出租的,業主應嚴格按照我省銷售目錄電價向租戶收取用電費用,不得擅自提高用戶電支票借款價標準,擾亂電價秩序。業主屬於合表用電戶的,按居民生活用電合表電價向租戶收取用電費用;屬於一戶一表用電戶的,向租戶收取的用電費用標準最高不得超過居民生活用電一戶一表三檔電價標準(0.86元/千瓦時)。各地價格部門將嚴厲查處擅自提高電價標準的行為。③5  (原標題:明年底或可實行“峰谷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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